浙江省衢州市是孔氏南宗家庙所在地,当地南孔文化积淀深厚。记者从衢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,《衢州市南孔文化传承发展条例》将于今年9月28日即孔子诞辰2575周年纪念日起施行,为当地传承发展南孔文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
该条例于今年5月由衢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,7月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共七章四十五条,包括总则、资源保护、传承弘扬、融合发展、保障措施、法律责任和附则。
条例对“南孔文化”的核心内涵作了厘定阐释,明确了其文化属性和内涵。同时,提出建立南孔文化资源名录制度,以进一步加强南孔文化资源的保护。这一制度将当地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具有历史、文学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南孔文化资源列入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,并明确了南孔文化资源的普查和专项调查程序,以及申报、证实、公布和公示的流程,细化了不可移动、可移动、非物质等类型的南孔文化资源的保护措施,坚持多措并举,加强南孔文化传承发展的保障力度。
公元1128年,宋朝衍圣公、孔子第48代孙孔端友率领部分族人随宋高宗南渡,定居衢州建立家庙。这批孔子后裔史称孔氏南宗,衢州孔氏南宗家庙也成为继曲阜孔庙之后的全国第二座孔氏家庙。孔氏家庙在当地兴建、整修多次,衢州也因此有了“东南阙里”“南孔圣地”等美誉。(记者冯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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